新京報訊 (記者蘇曼麗)針對存款保險制度,央行昨天回覆網友問題時表示,50萬元的上限額度能為99.6%的存款人提供全額保護,相當於我國人均GDP的12倍多,遠高於國際平均水平。
  征求意見稿中,對存款保險的賠付上限暫定為50萬,也就是說,如果有銀行出現倒閉、破產情況,存款保險擬最高償付50萬元。超過50萬元的部分,從該存款銀行清算財產中受償。但有網友提出“為什麼不能實行存款全額保險,或者較大額度的保險,例如1000萬”?央行表示,從國際上看,建立存款保險制度的國家普遍實行限額保險。目前50萬元能為99.6%的存款人提供全額保護,相當於我國人均GDP的12倍多,遠高於國際平均水平(一般為2-5倍)。
  有人擔心,存款保險擬按照單個儲戶最高賠付50萬元,未來可能出現短暫的存款搬家現象或者擠兌,導致某家銀行的存貸比出現瞬間嚴重超標,而銀行可能就會提高存款利率以吸引回存款。央行表示,從國際經驗看,存款保險制度是防止銀行擠兌的治本之策。各國的情況是,有了存款保險制度,市場和公眾對銀行體系更有信心了,擠兌現象就基本消失了,銀行體系的穩健性得到了進一步提升。
  此外,有網友問到“存款保險制度實行之後,存款準備金是否還交”?央行表示,存款保險費與存款保險金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,兩者有著本質的區別。存款保險費是銀行的成本,存款準備金是銀行的負債。而且兩者在數量級上也有著天壤之別,存款準備金約20萬億元,而存款保險費很低,兩者相差上千倍。  (原標題:央行回應存款保險額度:為人均GDP的12倍多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dt17dthtsm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